省总工会:
葫芦岛市总工会持续贯彻《辽宁省总工会支撑企业发展十项措施》《辽宁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,在春节“送温暖”行动中,重点慰问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,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:
一是关于落实60%工会经费不能按时返还企业工会问题。市总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方案,成立工会经费返还督导小组,专门负责非公企业经费返还督促落实,同时,加强同企业负责人的沟通联系,宣传《辽宁省总工会支撑企业发展十项措施》。目前,宏跃集团已将2017年度市总返还的43万元工会经费转给企业工会,南煤电将应返还的120万元工会经费已转给企业工会34万元,锦华厂、建安企业、兵器部疗养院承诺尽快返还,船厂因企业内部管理问题暂时未落实。
二是关于25人以下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问题。2017年度葫芦岛市25人以下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已经全部返还,因建昌县、南票区、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工会经费收缴基本依赖25人以下小微企业,导致县区工会经费收缴大幅减少。市总工会在落实省总文件精神的同时,分别拨付建昌县总工会15万元、南票区总工会10万元、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工会10万元,作为补充工会经费不足。
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撑,切实做好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方面。元旦过后,市总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慰问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,对春节“送温暖”工作进行了部署,同时下发《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》,并向市委市政府申请慰问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资金30万元,在春节前夕,由市领导亲自带队慰问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,为他们“送温暖”,受益困难企业6户,困难职工1603户。
四是省总下发《辽宁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后,马上转发至县区工会、市直基层工会,并通过微信平台大力宣传,同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,原原本本传达文件,要求全会人员牢记细则,严格实行,明确在今年举办的审计、财务培训中将实施细则作为重点学习和解读内容。
葫芦岛市总工会
2018年2月27日